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
单独招生章程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1〕12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部分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冀教学〔2011〕32号)的文件精神,我院2012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是国家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2011年,以优秀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财政部对国家示范建设院校的项目验收,成功跻身全国优秀高职院校50强,专科层次,全国招生。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2012年单独招生总计划为440人。计划见下表。
序号 专业 学制 招生对象及条件 计划 测试内容 学费
1 市场营销 三年 所有已参加2012年河北省
高考报名考生(含对口) 50 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5000元/生.年
2 酒店管理 三年 80
3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三年 40
4 医药营销 三年 50
5 家政服务(现代家政艺术) 三年 40
6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80
7 应用电子技术 三年 理科考生 40
三、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招生范围:参加201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即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要求男生身高在165厘米以上,女生155厘米以上;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斑痕、口齿清晰、四肢无残缺等。
4、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仅限理科考生报考。
四、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全省统一填报志愿的时间为2012年5月3日—5日18:00,考生登录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hebeea.edu.cn)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报考我院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2、交费及志愿信息确认
2012年5月7日— 9日,考生凭14位考生号缴纳考试费,进行报名确认,缴费金额150元。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特殊情况可与学院招生办联系。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考生可以到河北省内农业银行任意营业网点缴费,缴费学校代码为4102,个人缴费号为考生号。报到时凭缴费收据领取准考证。学院不再受理考生现场交费。
3、已确认报考的考生于5 月11日下午12:30—17:30到我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②报考证(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③高考体检核对表(加盖县级以上招办公章)。未能按时提供体检核对表的,须于5月13日17:00前送至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119室,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④银行缴费收据。
五、考试及选拔
考试工作在省招考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及个别专业的加试的体育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其中,文化水平考试的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综合素质测试的考核形式为面试,体育素质测试的考核为现场测试。
1、文化水平考试
①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总分180分,每科分值均为6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80分钟。
②对于高
中考生,如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均达到B等以上(含B等),可免于学院自行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按160分记;也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水平考试,文化水平成绩按照实际考试成绩计算。学业水平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免考名单将在考试期间予以公示。
③报考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物理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成绩等级为B等以上(含B等)。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180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
3、免试入学及加分条件
对于中职考生,如考生在中职学习期间参加由国家教育部或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国家技能大赛中荣获一、二、三等奖中之一的可免予文化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直接入学。
如考生在中职学习期间参加省内由河北省教育厅或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者,酌情加分,如获奖多项,加分取最高项加分,加分不累加。具体加分
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或团体一等奖成员:加50分
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二等奖或团体二等奖成员:加40分
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或团体三等奖成员:加30分
符合上述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考生于领取准考证时,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待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办理免试入学及加分,名单在学院单招网予以公示。
六、录取原则
1、按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总分均为360分。
2、根据考生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向低分排序,各专业设定15%的自然淘汰率,报考各专业的总分排名在后15%的考生自然淘汰,不能进入专业录取阶段。
3、进入录取阶段的考生,根据其专业志愿,由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录取。
4、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5、专业之间计划不调整,不降低标准录取,各专业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河北省普通高考类
招生计划。
6、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7、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8、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2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2年普通高考。
9、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学习。
10、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七、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八、奖贷学金情况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学院校内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一等奖学金7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5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200元/年/生。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三等2000元/年/生,同时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九、学历证书
学生成绩合格,颁发“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网上电子注册。
十、联系部门与方式
部门: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邮政编码:050091
咨询电话及传真:0311—85239777 85239555 89163179 85239556
0311—85239777(传真)
联系人:高老师、孟老师
纪检监督电话:0311-85239599
学院网址:http://www.hbcit.edu.cn